贾平凹的新书《高兴》主要描写的是西安捡破烂这个行业里形形色色的人物,书中的故事多是真实采访得来的。他在朋友方英文的陪同下,带着纸烟,深入到西安城郊的城乡边缘,靠朋友的引荐,认识了一个又一个拾破烂为生的乡党,记录下许多故事。
在书中,你可以在城市屋檐下,看拾破烂的刘高兴、五富、黄八,在垃圾桶里扒拉,早出晚归挣个十元二十元的;看他们去咸阳挖地沟,指头都扒出血了;看五富在挖沟时突然昏厥,脑出血;看五富死了,刘高兴就背尸一路行走、乘车,没日没夜往清风镇赶。这都不是高兴的事儿,这是在心底沉了块大石头的压抑事儿。而刘高兴们,从陕西农村轻飘飘地吹向西安,偶然栖落于西安池头村的剩楼(烂尾楼),在悲苦中完成了一个轮回,又像是远远未完成。
一群城市拾荒者,过着沉重的单调的生活,得像一根被拉断的弦,崩出撕裂悲怆之音,像尚未愈合的痂又添新痕,硬生生带出团团黑血。就像刘高兴他们,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,但现实中的农民你无法脸谱化。生命在极度贫穷的状况下,固然遭受本能欲望的驱使,派生出卑微、荒谬和无奈,却绝不能因此而否认他们是健全的人。
贾平凹借助这群拾荒者为载体,释放出粗俗的浪漫、激情、不被城市的恶所同化的力量,也许他是想以巨大的人文情怀,来对抗日益物质化的城市。